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3:31:25 中财网 原标题:集团: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
集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3:31:25 中财网
原标题:集团: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7
代码:430719证券简称:集团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代码:430719证券简称:集团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同创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445号
收到日期:2021年9月24日
生效日期:2021年9月23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同创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吴刚,董事长。
黄晓捷,董事、总经理。
覃正宇,董事、副总经理。
蔡蕾,董事、副总经理。
吴强,董事、副总经理。
古志鹏,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27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4年6月22日、2014年7月8日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
行相关议案,拟以3.92元/股的价格向15名发行对象(控股股东同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等4家单位和钱某荣、王某平、张某、易某、冯某(以
下简称钱某荣等5人)在内的11名自然人)合计发行573,833,519股,募集资金22.5
亿元,发行后股东累计173人,不超过200人,豁免证监会核准。新增股份于2014
年8月11日挂牌并公开转让。
在集团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控股与161家单位、个人分别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控股将其拟认购的集团定向发行股票以《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款和股数分别转让给上述161家单位、个人。2014年6月20日,
控股安排钱某荣等5人认购集团定向发行股票,同日,5人向吴刚出具《委
托书》,将其证券账户及拟分别认购的定向发行股票委托吴刚管理。2014年8月12日
至2015年4月16日期间,吴刚等人指使相关人员,具体操作钱某荣等5个证券账户
将认购的部分定向发行股票协议转让给161家单位、个人。不考虑同期其他投资者在
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上述交易完成后,集团股东人数合计335名,超过200人。
集团在定向发行过程中,故意隐瞒目前实际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东数量,
在《股票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虚假记载,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6日修订,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第二十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发
布)(以下简称《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刚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定向发行过程中,未勤勉尽
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
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董事、总经理黄晓捷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
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1-027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4年6月22日、2014年7月8日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
行相关议案,拟以3.92元/股的价格向15名发行对象(控股股东同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等4家单位和钱某荣、王某平、张某、易某、冯某(以
下简称钱某荣等5人)在内的11名自然人)合计发行573,833,519股,募集资金22.5
亿元,发行后股东累计173人,不超过200人,豁免证监会核准。新增股份于2014
年8月11日挂牌并公开转让。
在集团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控股与161家单位、个人分别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控股将其拟认购的集团定向发行股票以《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款和股数分别转让给上述161家单位、个人。2014年6月20日,
控股安排钱某荣等5人认购集团定向发行股票,同日,5人向吴刚出具《委
托书》,将其证券账户及拟分别认购的定向发行股票委托吴刚管理。2014年8月12日
至2015年4月16日期间,吴刚等人指使相关人员,具体操作钱某荣等5个证券账户
将认购的部分定向发行股票协议转让给161家单位、个人。不考虑同期其他投资者在
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上述交易完成后,集团股东人数合计335名,超过200人。
集团在定向发行过程中,故意隐瞒目前实际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东数量,
在《股票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虚假记载,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6日修订,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第二十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发
布)(以下简称《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刚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定向发行过程中,未勤勉尽
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
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董事、总经理黄晓捷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
负有责任。
公告编号:2021-027
宇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
公告编号:2021-027
宇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
1.5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
违规负有责任。
董事、副总经理蔡蕾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
负有责任。
董事、副总经理吴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
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
负有责任。
时任董事会秘书古志鹏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
1.5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
违规负有责任。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
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集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长吴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总经理黄晓捷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副总经理覃正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副总经理蔡蕾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副总经理吴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会秘书古志鹏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7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27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上述纪律处分决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切
实做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445号
同创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